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度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各职业培训单位:
为有序推进技能扶贫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顺利实现劳务输出脱贫一批目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我局2018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8年,我局拟计划向县人民政府争取在扶贫切块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20000人以上。当前,第一批切块资金已基本到位1006万元,计划开展普通技能培训(培训不少于15天)10000人,人均补助800元;开展特色工种(挖掘机驾驶员、电梯维修、小车驾驶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人均补助3000-5000元。
二、实施周期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拨款。
四、资金性质
财政扶贫发展资金。
五、资金情况
已基本到位1006万元,其余资金待第二批扶贫切块资金下达后继续争取。
六、质量要求
普通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特色工种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参训学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比例不低于85%,普通工种转移就业比例不低于50%,特色工种不低于80%。
七、入围数量
由县人社局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培训能力、转移就业能力、就业安置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定8家职业培训机构为项目实施单位。
八、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公办职业教育机构须县级以上政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供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许可证及审批文件。
(二)具备10个以上(不含10个)职业培训工种,有能够满足与培训专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场地、实训场地、设施设备及师资队伍。
(三)内设机构健全,财务独立核算,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学协作团队和转移安置团队,管理相对规范,转移就业渠道畅通。
(四)社会信誉好,连续3年能够完成培训及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贿赂他人等违法行为。
(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及经费往来,财务票据规范,财务管理相对规范。
(六)云南省内职业培训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比选,县委、县政府引进入驻镇雄经营的机构视为省内机构可以申请参加比选。
九、提供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办学资质、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三)报名时交报名及资料费。
(四)检察机关出据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书。
十、相关事宜
(一)2018年1月23日至1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为集中统一报名时间,逾期概不接待。
(二)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五楼技能扶贫办公室,联系人:朱绍枢 岳 松,联系电话:3139897、13638849236、15126692449。
(三)中标单位需提交履约质量保证金,缴费金额根据项目指标和资金确定,中标单位在中标后48小时内存入县人社局专户,以银行提供的收据为凭。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和审计通过后一次性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该公告公示期为7天,现场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