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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18-01-15 17:01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6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利用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营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严禁利用QQ、微信等方式,发布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信息。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营运幕后“保护伞”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行为。

(三)打击县城区主要路段、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喊客、拉客、非法售票和运输等非法经营活动,打击取缔非法售票点、发车点。

(四)规范整治合法营运客车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做好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请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凡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希望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拒绝乘坐非法营运和超员车辆。欢迎广大市民对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0—3138969。

本通告自2018年1月16日起执行。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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